通知公告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进行中!
来源:深圳研究院    时间: 2023-05-18     阅读: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珠海市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主题

博揽天下英才共创人才湾区


二、大赛时间

报名时间:102824:00

比赛时间:20229月至12


三、大赛赛制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

比赛设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创新赛初赛按海外赛区、香港赛区、澳门赛区、广东赛区(含省外)四大赛区,以及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择优推荐,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数分配晋级复赛名额。创业赛初赛项目遴选由参赛项目主体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数分配晋级复赛名额。各地级以上市按独立组队参赛。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创新赛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报名参赛人员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3.参赛项目在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不得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赛

1.20171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注:曾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


五、报名方式

登录大赛官网(www.postdocinno.com)注册报名。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官网进行报名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


六、赛事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29-10月)。在大赛官方网站、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广泛、持续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各地有关部门发动符合条件项目积极参赛。

(二)第二阶段(报名和资格确认,20229-10月)。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由赛事执委会对项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负责对选择参加本支队伍的参赛项目资格进行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1031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初。

(三)第三阶段(初赛,202211月)。采用书面遴选的方式遴选晋级复赛项目。晋级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个,其中,创新赛75个、创业赛75个。初赛计划11月中旬完成。

(四)第四阶段(辅导,202211月)。组织有经验的行业专家为参赛选手提供项目展示、路演答辩、产品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课程。辅导计划11月中旬完成。

(五)第五阶段(复赛,202211-12月)。采用线上展示及专家答辩的方式,确定100个晋级决赛项目,其中创新赛50个、创业赛50个。复赛计划11月下旬完成。

(六)第六阶段(决赛,202212月)。采用线上+线下展示及专家答辩的方式,最终遴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


七、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各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5个,优胜奖21个,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资助资金按《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程序办理。创业赛金奖资助20万元、银奖资助15万元、铜奖资助10万元。创新赛金奖资助10万元、银奖资助8万元、铜奖资助5万元,项目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项目落地资助。

(二)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本届大赛将作为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获金银铜奖,且符合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将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三)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以上职称


八、联系方式

科研发展部:张老师,13612110394


附件下载:关于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