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组织实施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并面向深圳市内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省基金依托单位”)征集指南建议,相关要求如下:
l 征集方向
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健康、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数理与交叉前沿等领域。
l 项目类型
1.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
2.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
l 征集要求
1.原则上要求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
2.每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省基金依托单位提交的指南建议原则上总数(重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不超过10项,单个领域(上述领域)不超过3项。若申报超项,原则上按指南建议提交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后提交的不予通过。
l 征集方式
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选择“粤深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l 填报时间
2023年1月5日-1月27日。
l 联系方式
科研发展部:张老师,13612110394
l 原文链接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369931.html
l 附件下载
附件1.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docx
信息来源: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