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建议征集|2024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重点项目
来源:深圳研究院    时间: 2023-03-11     阅读:27

2024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已启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重点围绕数理科学与交叉前沿、新材料与化学、合成生物学、地球与海洋科学、新一代信息与计算技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碳中和与环境生态、高端先进制造基础技术、生物育种与现代农业、城市治理与公共安全、量子科学与工程、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领域或学科方向

二、强度设置

市级财政资金拟资助强度原则不高于200万元/项,执行期三年。

三、征集数量

同一单位每个二级学科申请代码(例如A0101)报送指南不得超过3项。

、征集时间

2023年3月9日000~3月28日18:00

、征集方式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各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指南征集”(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重复申报。

(二)往年已资助过的国家、省、市级项目指南建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

(四)在后续受理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时,对项目负责人或申请单位有以下要求:

1.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且是所申请基础研究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同年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申请和正在承担(包项目主要成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3项。

3.申请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

4.在项目申请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有项目超期未验收的,不得申请。

5.正在承担深圳市“杰青”“优青”项目和2022、2023年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含高校稳定支持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请。

七、联系电话

科研发展部:张老师,13612110394

八、通知原文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467367.html

九、附件下载

附件1:“20+8”领域分类.docx

附件2:学科代码及名称.xlsx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