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来源:深圳研究院    时间: 2025-03-11     阅读:15

一、博士后资助计划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类别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

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分A、B、C三档。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可自主申报;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均为2年。B、C档申报推荐名额由学校下发指标后由研究院推荐,请各位被推荐人员及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

此外,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10万元/人,二档:6万元/人,三档:4万元/人。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2.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士后科学基金包括面上资助项目、特别资助项目、与地方联合资助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其中面上资助每年资助2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特别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目前研究院可申请天津市地方联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0万元。

二、申报时间

1. 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A档(博新计划):博士后本人申报截止提交时间为3月18日24:00前。拟同时申报A档和B、C档的人员,完成A档填报后,需按照系统提示,跳转至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 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B、C档:博士后本人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00前。如逾期未提交请及时联系研究院科研发展部。

3. 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天津市联合资助:博士后本人申报截止提交时间为3月29日24:00前

三、联系人

研究院科研发展部:王老师,15918824725。

四、通知原文

1.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通知: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的通知


来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