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类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2.院内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8:00。请项目申请人依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新的项目申请。
三、申报人注意事项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务必下载系统最新的申请书模板),请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
2. 申请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如无信息系统账号,请申请人及时联系科研发展部申请开户)。
3. 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存在合作单位的,应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经费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无需提交至基金委;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申请人仅须对项目的直接费用编报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四、联系人
科研发展部:王老师,15918824725。
(原文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273.htm)
来源:国家自然资源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