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2026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深圳研究院    时间: 2026-03-30     阅读:11

2026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本年度同步发布“集中受理”期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指南,请院内申请人根据项目申请条件,选择相应类别申报。

一、申报时间及院内截止时间

“集中受理”期项目(4大类型18个类别):

1.申请书预填报时间:2026年3月1日-3月29日;

2.申请书正式填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30日16:00,为保障项目顺利提交,首次提交项目申请,院内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6:00。

“揭榜挂帅”项目(聚焦6大前沿领域,资助额度1500万元/项,按“规定任务+自选任务”形式申报):

1.申请书预填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5月5日;

2.申请书正式填报时间:2026年5月6日-5月15日16:00,为保障项目顺利提交,首次提交项目申请, 院内截止时间为5月7日16:00。

注:预填报非正式填报前的必经步骤,正式填报开放后,预填报相关信息会保存到正式申请书中。

二、申报方式

1.2026年深医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必要的附件材料。申请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评审与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ants.smart.org.cn/psnweb/login),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研究院基金管理联系人(科研发展部,王老师)申请开通

三、申请人主要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主体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和研究者,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2.在水平相近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与深圳市单位开展合作。确因研究需要联合市外单位开展合作研究的,说明市外研究单位的优势和选择市外合作的必要性

3.关于合作研究协议,2026年新增:

1)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包含“成果优先在深圳转化”的条款;

3)合作单位需为独立法人(禁止“院/系/所”作为合作方)。

合作协议需注意事项:

(1)经费使用方案务必与申请书预算表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内容需完整,需明确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等内容,须明确成果优先在深转化。

4.经费预算:申请经费应与该类别平均资助强度相当,2026年新增“申请经费上浮不得超过所申请类别平均资助强度的20%”。与平均资助强度差异过大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5.伦理相关要求:从事干预性临床研究的项目,伦理审查批准文件应作为附件,与电子版申请书一并提交。

6.全职证明材料:需提供全职聘用合同+近12个月纳税记录。2026年新增:

1)异地纳税类型为“工资薪金”的需出具异地纳税说明;

2)说明需由本人出局并加盖公章,不接收单位出具的集体说明。

7.科研诚信:2026年度新增失信情形,不得夸大自主金额、虚构项目或将参与的项目填写为主持;不得虚构署名作者、篡改作者排序等。禁止使用图形编辑签名、电子合成公章。需规范标注成果信息,手写签名并上传彩色扫描件

8.限项规定:

1)同一申请人同年申请及参与的深医专项项目合计限2项。作为临床医学专项第二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单独限项。

2)申请人作为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深医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作为临床医学专项第二申请人、第二负责人申请或承担的项目单独限项。

3)申请人(含第二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别项目。

4)临床医学专项、重大类型项目及重大仪器设备研制与开发项目相关限项规定请结合个人情况与研究院科研发展部老师咨询确认。

9.人工智能使用2026新增)

1)禁止AI直接生成申请书;

2)须全面如实声明AI使用情况并按规定标识;

3)申请人对AI生成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0.青年项目评审机制:试点“分段式双盲评审”,第一阶段(通讯评审)仅展示“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该部分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导师、依托单位及合作团队的信息。

四、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王老师,25357229。

 

 附件:2026年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pdf


来源: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