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在南开大学深圳研究院挂牌成立深圳分中心,作为研究院社会服务和政策咨询平台机构,为研究院对外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研究和提供咨询的重要依托。
吴晓林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主任。
2023年3月28日,吴晓林教授在《光明日报》刊文《数字治理应以明确职责体系为先导》。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与之前部分省市设置大数据局的“自选动作”不同,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结合实际组建”,这对于完善数字政府和数据治理体系意义重大。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明确职责体系,是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治理的先导条件。
明确政府部门权责,是各地数字治理经验的共有特征。如在上海市,数字治理体系当中各部门明确职责,形成了“一网统管”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和流程标准。在深圳市坪山区,区委编办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协调,通过对标法律规章、部门协商,推进职责明细化、法定化,形成了涵盖5级、末级分类1659项的“一网统管”职责清单,例如,噪声治理就分为工业噪声、商业噪声、建筑工地噪声等30个具体事项。这些事项均明确了主管部门、执行层级。
部门“吵架”在“前头”,治理顺畅在“后头”。反之,倘使职责体系不明确,急着上设备、建系统、搞运行,就会吃尽“苦头”。比如,数字治理系统是把大量的问题信息收上来了,但是“谁去处理、怎么处理”却搞不清,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导致“系统空转、治理悬空”,到头来只能是徒增一套系统,增加政府运行成本;再比如,一个区域内不同层级都在搞大数据系统建设,如果缺乏必要的总体性统筹,就很容易出现上下级政府“步调不一”的情况,带来新的“数字鸿沟”。而如果由上级直接统起来,则可能会造成一些本来运转良好的地区为服从上级需要“削足适履”,既浪费过去积累的资源,又无法满足本区域的需求。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这是数字中国建设的一个基本条件。明确各部门、单位、层级的职责及其关系,是推动数字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首先,明确数字平台建设的职责。数字平台建设既涵盖政务云平台、政务网络、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等“硬件”的搭建整合,也事关各个部门、业务单位数据信息等“软件”的整合。在这一过程中,谁出资、谁建设、谁监督、谁运维、如何统一数据标准,需要明确各个部门和单位在数据收集、系统接入、信息交互等方面的权责,形成系统、科学、开放、包容、安全的责任体系。
其次,明确数字平台应用的职责。数字平台的建设服务于具体事项的解决,只有事先明确数字治理的闭环责任体系,才能确保数据搜集“搞得全”、风险预警“做得早”、事项分拨“搞得准”、事项处置“办得快”。要借鉴各地先进的经验,各个部门、单位、层级依照法律政策确岗确责,以具体事项为抓手,梳理整合多部门、多层级的事项,建成分工明确、精细到岗、协同有力、考核评价的全闭环责任链条。
最后,明确数字治理的纵向职责。数字治理不仅是一项跨业务的工作,还是一项跨层级的工作,这就涉及如何确保数据统一、层级分工的问题。在实践中,上下级之间推进数字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发的步伐、力度不一,在后续实践中就容易遇到“统一与分散”“先行与看齐”的矛盾。对此,广东省的经验或可借鉴,即由高层级政府对数字云网平台进行“统建统管”,各市区县政府则更加聚焦应用数据平台开展治理创新,同时照顾和支持不同地方的先行经验,由高层级平台对其开发的优质应用进行“纳管”和“推广”。这样既可以避免重复投资、降低数字治理的实际成本,又可鼓励各地应用创新,从而维护“全局一盘棋”下的各地灵活运用。
来源:《光明日报》、NKU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公众号